
性质
《大清会典》一共有五部,分五次编修:
第二部:《大清会典》,始修于雍正五年(1727年),在雍正十年(1732年)完成。记事续第一部,止于雍正五年。共十四函一百册,其中首一册,正文九十九册二百五十卷;
第三部:《钦定大清会典》、《钦定大清会典则例》,始修于乾隆十二年(1747年),乾隆二十九年(1764年)完成,所叙事止于乾隆二十七年。其中,《钦定大清会典》共100卷,《钦定大清会典则例》共180卷;
第四部:《钦定大清会典》、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、《钦定大清会典图》,始修于嘉庆六年(1801年),嘉庆二十三年(1818年)完成,叙事止于嘉庆十七年。其中,《钦定大清会典》十函四十册,包括首册含正文卷一,合正文八十卷;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七十二函三百六十册,包括首四册,正文三百五十六册九百二十卷;《钦定大清会典图》十函四十册,包括首一册,正文三十九册一百三十二卷;
第五部:《钦定大清会典》、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、《钦定大清会典图》,始修于光绪十二年(1886年),光绪二十五年(1899年)完成。其中《钦定大清会典》六函三十六册,包括卷首一册,正文三十五册一百卷;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六十四函三百八十四册,包括首二册八卷,正文三百八十二册一千二百二十卷;《钦定大清会典图》十二函七十三册,包括首一册卷首一,正文七十二册二百七十卷。
另学者张晋藩提出崇德元年(1636年)皇太极已有编修会典,但《崇德会典》存在与否仍有争议。
《大清会典》的体例习自前代的《大明会典》,与历代会典类似,以政府机构来分类,下叙各项法条政事,因此分类随各代政府机构不同而有所改变。康熙雍正时的两部会典,把事例附在典条下,但乾隆时的会典,把大量的事例分开编辑,另撰《大清会典则例》共180卷,嘉庆时延续此制,但将“则例”改名“事例”,共920卷,又有“图说”132卷,光绪会典延续嘉庆会典,有事例1220卷,图270卷。